| 一、新办企业购买发票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:
①税务登记证副本 (原件及复印件2份)
②营业执照副本 (复印件2份)
③有效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件及批文(复印件2份)
④经营场地证明。具体包括《房屋产权登记证》或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合同(复印件2份)
⑤企业公章
⑥《新办企业购领发票审批表》一式三份(另附200元现金)。
(企业按1、2、4、5、6条提供,行政事业单位按1、2或3、4、5、6条提供,个体工商业户按1、2、4、6条提供。如需购领位数在拾万位以上发票的,须再提供有关的方面的合同或协议定书及缴纳印花税)。
二、续购发票须提交的资料
①已使用过尚未消号的发票存根(并按购买时间和发票序号排好)
②发票购买手册
③税务登记证副本
④完税证明(当月缴款书)
⑤当月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(01、02)表,发票登记帐簿
⑥填写《购领发票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
如需购领位数在拾万位以上发票的,须再提供有关的方面的合同或协议定书及缴纳印花税。
三、报送发票使用报表须提交的资料
①发票使用情况报表01表及02表
②发票手册,每个季度的第1个月份(即1、4、7、10月份),还应携带发票登记帐簿。
四、发票遗失手续须提交的资料
①遗失发票的书面报告
②发票手册
③发票遗失情况表
④遗失发票审批表
五、注销发票购领手续须提交的资料
①发票专用章
②发票购领手册
③近五年发票(已核、未核)
④已完税证明(注销税务登记证明)
⑤保证金收据
⑥近期财务凭证
⑦历月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(01、02)表,发票登记帐簿
⑧经营地址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(或房产证明及发票)
六、自印发票手续须提交的资料(受理手续)
①税务登记证副本
②工商营业执照
③特种行业有关的许可证
④自行设计的发票式样
七、发票变更、歇业、停业手续须提交的资料
①发票购领手册及未使用完的发票
②发票专用章
③发票变更申请表
④税务登记证副本
⑤发票登记帐簿、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(01、02表)
⑥完税证明(当月缴款书)
⑦《购领发票申请表》一式三份。
八、延期报送发票使用情况须提交的手续
①申请报告
②填制延期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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